南方日報訊 (記者/黃應來 通訊員/林蔭)為切實做好今年秋冬季和明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,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出了《關於切實做好2014年秋冬季和2015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》,提出四點要求:
  一要強化責任落實。各地要全面落實森林防火行政首長負責制,強化工作問責制度。各級林業主管部門要把森林防火作為當前的首要工作來抓,做好中秋、國慶、重陽、元旦、春節、清明節和高火險期間森林防火工作。二要強化預防措施。對因生產需要確需用火的,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單位審批。在森林防火期,嚴禁在森林防火區燃放煙花爆竹、燒紙錢香燭、點放孔明燈等。要加大火案查處力度,嚴厲打擊山火肇事者及違規用火行為。三要強化應急處置。各地要做好撲火救災準備工作,一旦發生火情,做到快速出擊、重兵撲救。四要強化能力建設。加快森林消防隊伍專業化建設步伐,凡有森林防火任務的縣(市、區)要抓緊組建專業森林消防隊,鄉鎮要組建半專業撲火隊,並強化技能培訓和實戰訓練。  (原標題:森林防火區 禁點放孔明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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