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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京華時報訊(記者裴曉蘭)兩個兒子都不願接老母同住,八旬老母起訴要求住敬老院,由兩子掏費用。記者昨天獲悉,順義法院判決支持關鍵字行銷老人訴求。
  王老太訴稱,她和丈夫育二女二子。丈夫因病去世多年,她此前在次子小李家生活,由小李履行主要贍養義務。後母子就贍養方式未達成一致,故起訴要求到敬老院居住生活,費用由兩子均擔;醫療費中不能報票貼銷的金額由兩子均擔。
  王老太大情趣用品兒子稱,分家時確定母親在次子家居住。他不同意住敬老院,只願負擔一半的醫療費。
  小李稱他不願意讓母親繼續和債務整合他住,願意負擔敬老院費用和醫療費的一半。
  法院支持王老太訴求。判決王老太子女四人共同承擔贍養義務。兩子每人負擔醫療費的一半,以及小李同意負擔入住敬老院費用的一半,法院無異議。老人吳哥窟長子應擔入住敬老院費用的四分之一。兩個女兒因沒有被訴,不用分擔費用。  (原標題:兩子不願接母同住法院判付敬老院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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